主人公叫杨希月沈知凛的小说是《丈夫装穷七年,我和儿子不要他了:结局+番外赏析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杨希月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...
一拳又一拳地砸在他的脑袋上,直到他再也发不出声。
沈知凛朝他碎了一口,转身又回了家。
一个快递员正站在他家门口,看见他还没来得及说话,便被他吓得后退几步。
沈知凛洁白的衬衫上沾满鲜血,表情狠厉,浑身散发着生人勿扰的气息。
快递员离得远一些后,便将手里的箱子放在了地上。
“你家的快递,没人接电话,我给你放这了。”
说完,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。
沈知凛此时身心俱疲,他将快递放在一旁,跟它一样倒在冰凉的地板上。
杨希月的电话始终不接,他的脑袋像生锈了一般乱七八糟的。
于是他恼怒地猛踹了一下箱子。
下一秒,箱子撞到墙角后掉出来几件衣服。
属于小男孩的衣服,虽然很干净,但明显很旧。
沈知凛表情有瞬间的空白,他走过去将里面的东西全部翻了出来。
他找到一张纸条。
“姐妹,这是我儿子小时候的衣服,是干净的,如果有需要可以继续联系我嗷。”
这是什么意思?杨希月在找人要旧衣服穿?
这一刻,沈知凛心如刀绞。
他开始环视屋子里,劣质的玩具,粗糙的桌子,嘎吱响的床。
掉渣的墙壁,用到一半会出故障的油烟机。
天哪,他到底做了什么。
为了一个荒唐的承诺,他对自己的家人做了什么。
沈知凛像感官失调的病人,一会哭一会笑。
又突然狂扇自己巴掌。
最后倒在地上,将自己埋在了轩轩的衣服里痛哭了出来。
可房子里再也不会有心疼他的人。
我和轩轩坐着火车来到了一个小城市。
这里的房子很便宜,温度适宜。
我花了三天时间租了一间两室一厅,七十平左右。
租金却是原来的四分之一。
而且房子我租在了离幼儿园很近的地方,轩轩可以自己上下学。
这样我就有空找了份全职工作,下班后我捡起了以前的老本行。
在网上接单翻译文本,虽然一天才几十,但毕竟是额外收入,积少成多。
我们反而比以前过的滋润了许多。
我也在没同意轩轩去捡瓶子,他毕竟大了,这对他不好。
轩轩除了第一个星期闷闷不乐,后来慢慢地开朗了起来。
我给他买了只小黄狗,他放了学便牵着小狗在外面玩。
靠着小狗的魅力还结交了很多好朋友。
没有沈知凛的日子出乎意料的轻松。
我现在只希望,他赶快签字,我们好去领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