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酱人》是所著的一本已完结的小说,主角是许墨染顾怀景,小说节选内容:...
第一章
男朋友为救我被重物砸伤脑袋,失忆,忘记了我。
追他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。
和我在一起却大概是他这辈子做过最错误的决定了。
他像高挂天上的明月,我不过人间一芙渠,实在是配不上他。
他的母亲哭着求我能离他远点,让他回家,过回属于他的人生。
我妥协了,答应做回他人生中的陌生人。
他却在我装不熟路过时,一把将我搂进怀里。
他说:“许墨染,我大概是喜欢上你了。”
1
顾怀景被砸伤的第二十七天,我在日记本里写下:“其实顾怀景缺点很多,小心眼,爱吃醋,还不许我吃辣条。”
笔尖划过本子,发出沙沙声,落下娟秀小字。
这些天来,我绞尽脑法地想顾怀景的缺点,不知不觉已经写完半个日记本。
我想,等我写完这本日记本,一定可以彻底放下顾怀景。
顾怀景,是我追了三年,相恋一年的男朋友。当初的他可是学校风云人物,长得帅,学习好,喜欢他的人多得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。
如今,他失忆了。忘记过去,也忘了我。
医生下了诊断书,他脑中有大量血块残留,手术风险太大,若不手术,几乎没有恢复记忆的可能。
我当然不能让他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做手术,他的母亲也不会同意。
他的失忆对我打击有多大呢?
其实也还好。
从第一天知道时的晴天霹雳,到如今已经能坦然面对。
我是一个个性强势张扬的人,做事不顾后果,十足的利我主义者。顾怀景则恰恰相反,他永远沉着冷静,走一步算三步,绝不行差踏错。
和我在一起,大概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污点。
他总说和我在一起是他人生唯数不多的意外。
我问他是意外之喜,还是忧,他总是笑着让我猜。我想,大概是头疼多于惊喜吧!
我的恶劣本性和他在一起后暴露无疑。
我总是任性的对他发脾气,对他颐指气使,让他陪着我,哄着我,对我唯命是从。
他醒来那天早上我没在,连续在医院照顾了他三天,那天早上刚好回家换衣服。
他就醒了,真巧啊!
大概老天爷也不忍看他再受我的折磨了吧!
我接到医生的电话,飞奔着赶往医院,顾母却将我拦在了门外。
她求我,她说:“我儿子失记了,他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,求你放过他吧,让他回家吧,求你了。”
我一个穷山沟里出来的姑娘,顾家大门大户自然是看不上的。
知道我和顾怀景在一起,顾母就来找过我,让我离开他儿子,正好被顾怀景撞见。
他就那样离开了顾家,带着我在外面租起了房子,并扬言顾母一日不认我,他也一日不回家。
这次意外,让她又看到了希望,拉着我的手不断哀求。
在我眼中,她永远那么的高高在上,精致美丽,此时却拉着我的手苦苦哀求,甚至想给我跪下。
顾怀景和她长得真的很像,特别是眼睛。
此时这双眼睛含着泪水祈求着我,就像是可怜巴巴的顾怀景在求我,我怎么狠得下心拒绝。
我努力挤出一个:“好。”最后朝病房看了一眼,转身离开。
抹掉聊天记录,删除相册合影,告诉同事好友。
被顾怀景填满的世界一夜消失。
原来退出一个人的世界,如此简单。
2
同居了一年,小家里添置的东西还真是不少。
我将顾怀景的东西打包装好,送回顾家。其实顾家那里会缺这些东西,不过是我私心想把这些留有共同回忆的东西送到顾怀景身边。
那怕他都不记得了。
去的时候联系了顾母,她让我中午过去。
我知道她不想我再和顾怀景见面。顾怀景有午睡的习惯,中午的时候他肯定在休息。
我将东西交到顾母手里,转身离开,顾怀景却在这个时候从楼上走了下来。
数日不见,他又瘦了,下巴尖得吓人,眼下乌青明显,显然没有睡好。
心,狠狠的疼了一下,我十指用力掐着手心,维持着表面的镇定。
“你是?”看到我他愣了一下。
顾母如临大敌。
“这是你同事,来送东西的。”
“你好,我是许墨染。”我迅速管理好自己的表情。
顾怀景笑了起来:“抱歉,我失去了一些记忆,很多人和事都不记得了。”
他从楼梯上走了下来,离我越来越近。
不忍见顾母着急上火,我最后又看了一眼顾怀景,然后告辞:“不好意思,公司还有事,我就先走了。”
出了顾家,心一阵阵扯着疼,我捂着心口位置无力的蹲在地上,头埋在膝上闷头痛哭。
“不好意思,你的东西掉了。”
顾怀景追了出来,手里拿着我的钱包,还是他发第一笔工资的时候给我买的。
我茫然抬起头来,脸上尽是泪水。
顾怀景明显一怔,伸出手想要帮我擦干。
我将头偏了偏,自己用手胡乱抹了一把脸。
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冒犯,只是......”
只是看到许墨染这样他很心疼,很想帮她擦干泪水,想要紧紧的抱着她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。
顾怀景问我:“你怎么哭了?是不舒服吗?”
“对,胃疼。”我随便撒了个谎,接过自己的钱包就准备离开。
“你胃不好,记得按时吃饭,少熬夜,别吃辣条。”
关怀的话脱口而出,我愣在当场,抬头望着她,用眼神询问他是什么意思。
是想起来了吗?
顾怀景也是一脸疑惑,明显他也被自己说出口的话惊到。
原来只是身体记忆。
“谢谢。”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,想要潇洒一点。
顾怀景轻松一句话就让我溃不成军。
他说:“要不去我家休息一下?”
顾家没有一个人喜欢我,以前他从不会说这样的话,甚至在我面前提都很少提顾家人。
如今看来是真的什么都忘了。
忘了也好。
从今以后他就可以做回他的顾少爷,再也不用跟我一起挤在小破出租屋里,辛苦上班赚钱,只为能在这座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容身之所。
这些,他原本就有的。
我让他失去一切,现由我亲手送他回到正,这样很好!
“不用了,下周公司见。”
回到家里,我拿出日记本,指尖颤抖写下:
“认识顾怀景的第1565天,他彻底的忘记了我,记性这么差,我也要忘了他。”
日记本已写完三分之二,比我想象中还要快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