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本小说《八零:娇娇她被大佬宠上天》讲述了主人公南初陆霄骁的故事,是胖土豆的倾心作品。本书精选篇章:...
“南初!”
“你丈夫回来了!”
腊月二十四,眼见要过年了。
窗外的寒风呼啸而过,小河村银装素裹。
灶房里,南初穿着一件洗的发白还带补丁的棉袄子,坐在小凳子上,洗着全家人的衣服。
那水冰冷刺骨,手刚伸进,那泛黄的肌肤立刻变得惨白一片,离开水面后,又紫红有些发肿。
提起衣服放在搓衣板上,直到双手变得僵硬、刺痛到麻木,她似没有感觉低着头继续洗着。
婆婆说家里柴火要用到年后,可能不够,用完了得花钱买,家里没钱,让她省着点,便没烧热水洗。
就在这时。
刘金花推门进来喊了一嗓子。
南初起初没有太大的反应,脑子里想着快点洗完衣服,给婆婆、小姑子、小叔子做晚饭。
突然!
她猛地抬头!
从片刻的呆愣到惊喜!
去京都读大学的丈夫回来了!
喜上眉梢,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,在农村等了四年,天天盼着,终于将人盼回来了!
生怕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,她急忙起身,匆忙之间不小心绊倒了脚下的凳子,来不及扶正,便三两步跑回房中。
扑到镜子面前时,却看见里面有些憔悴的容颜时,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,秀眉微皱了一下。
这些年她给许家当儿媳妇,就像田里的老牛只知道埋头苦干,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伺候公婆。
还要带小叔子小姑子,下地干活的同时还要做家务,根本没打扮自己,此刻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。
都说男人娶妻,以贤惠为荣。
没了那姣好的容貌,就冲着她这些年的贤惠,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份上,他应该不会嫌弃自己吧。
想到这里她松了口气,伸手将耳边的碎发小心翼翼地撩到耳后,内心期待的同时又很害怕。
想着今晚他们应该会圆房,她就能成为他真正的妻子,小脸一红,笑着骂自己不知羞,想远了。
丑媳终要见丈夫。
她鼓起勇气准备出去。
却不想又被刘金花给拦住了,她欲言又止,说话都不利索了,“南初啊,你可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啊。”
“你男人……”
“还带回来……”
“一个女人。”
“两个孩子。”
“说……”
“是他妻子和儿子。”
最后一句话一出,南初如被泼了一盆冷水遍体生寒,他的妻子是她,怎么可能还会有别的妻子。
她想。
或许是刘金花搞错了。
待走进堂屋,里面欢笑一堂。
烧了炕,热气逼人,嫌热,大家都把厚重的外套给脱了,但南初还是冷的打了一个寒颤。
四年未见。
她一眼便认出了许以安。
他是从小河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,去京都读大学,如今再见,早已褪去了泥腿子样。
成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。
他衬衣上套着一件棕色毛衣,修身的裤子衬的腿又长又直,二分发型戴了眼镜,显得整个人书生卷气,文质彬彬,很是好看。
而他身边站着的女人。
烫了一头时髦的小卷发,穿着红色的毛衣,长裤下是一双高跟皮鞋,站在那就跟外国电影明星一般很有气质。
两人站一起。
可谓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。
那年轻漂亮又时髦的女人,就是他城里的妻子吧,在她对照下,她像农村三四十岁大妈。
顿时心里不是滋味。
她寄人篱下,还一无所有。
只有一腔真心也喂了狗,她拿什么和这个女人抢自己丈夫?
屋里这么多人。
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。
那女人就像家中女主人一般,大大方方地将面前的两个小男孩推到了公婆面前。
“爸,妈,这是你的大孙子,叫许从文,这是你小孙子,叫许从武,他们是双胞胎,三岁了。”
城里小孩长得白***嫩,比乡下娃子好看多了,公婆将孙子抱在怀里,笑的合不拢口。
嘴里夸赞的话是一句接一句,“儿媳妇啊,你肚子就是争气,这一下就生两个大孙子,是我们老许家的大功臣啊。”
“站着干嘛,坐啊。”
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一面,南初站在那,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笑话,扯着嘴角想笑,却比哭还难看。
仿佛置身在黑暗的大海中,狂风暴雨,却不知向何处躲藏,不想难堪,正欲转身悄悄出去。
却不想婆婆喊住了她,“南初,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眼力见,没看见家里来人了吗?傻站着干嘛,赶紧去烧水泡茶啊。”
这一喊。
便吸引所有人注意力。
包括许以安也看向了她,眼神淡漠仿佛不认识。
南初身影一僵,脚下如灌铅一般抬不起来,自从她来到这个家后,便一直都是她在干活,婆婆也使唤习惯了。
可如今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儿媳妇,他们又以什么身份使唤她?又把她当成什么?鼻子一酸,眼尾微微泛红。
“这位是?”
见儿媳妇询问。
婆婆这才反应过来坏事。
有些事她一直没有对南初说,最开始是不知如何开口,到了后来,便想着再拖一拖。
等时机到了。
再慢慢告知此事也不迟。
拖到最后就忘了,如今两个儿媳妇见面,顿时慌了,但看着两个大孙子的份上,只能委屈南初了。
便开口给她安了一个新身份,“这是南初,远房亲戚家的孩子,爸妈都不在了,我们见她可怜,就让她寄住在家里。”
婆婆说到这的时候看向了南初,内心还是有些许愧疚,口气不由地放软了些,“这些年以安不在家,都是她在照顾我们,是个好孩子。”
说完又对南初介绍道,“南初,这是你大哥在城里娶的媳妇,和他一样是大学生,叫姜玉华。”
“她可是厂长的女儿,按规矩,你应该喊一声大嫂,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还是他们老师做媒。”
“你也别在这里傻站着了,你大哥大嫂侄子回来过年,长途跋涉,此刻也应该饿了,你赶紧去做晚饭去。”
“我记得家里买了肉和面粉,正好一家团圆是值得庆祝的好日子,我们晚饭就做饺子吃。”
“对了,你大哥要喝酒,你再去跑趟你三叔家,要瓶酒来,不要掺水的假酒,要他珍藏。”
南初站在那,没动。
张嘴几次想要说什么,都被婆婆强势打断,不对,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婆婆了,应该喊一声许母。
原本不想哭,可那泪水像断线的珍珠怎么也抓不住,质问的话语也堵在喉咙,问了有什么用?
他们的双胞胎儿子都三岁了,加上十月怀胎,也就是说,两个人刚去上大学的时候就搞上了。
与其被人看笑话,还不如体面地离开这里,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,她垂下眼帘后退一步。
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,屋里还传来许母的斥责声,“南初这孩子就是被我们惯的有些小性子。”
“爱慕虚荣,看见咱们大队的大队长女儿刘金花穿皮鞋,她也想要,我没给她买。”
“这不。”
“大过年的闹脾气。”
“不管她,我们继续聊你们。”
“虽然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,但在我们乡下,还是要办酒,大家才承认你们是夫妻。”
“不如过年前。”
“请亲朋好友来吃饭。”
南初离开许家,却一个人都没追来,内心的悲凉无处可藏,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呜咽,只能麻木地向前走着。
没有钱。
没有家。
没有家人。
看着白茫茫的前路,竟然不知何去何从,狂风呼啸而过,让她感觉到这个冬天格外冷。
冷到血肉冻成冰,冷到骨子里都有了缝隙,疼,特别疼,疼到她呼吸不过来,很想解脱。
走到河旁,止了步。
六年前,父母带回来一个女孩说是他们亲生女儿,将她赶出家门,当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,什么都不允许带走。
大冬天,没有钱的她,无地可去,想去找工作,厂里都不缺人,邻居见她可怜将她带回家。
谁知道醒来。
就被卖到乡下给植物人冲喜。
当时想着,家回不去了,不如留在这也是一个活路,她嫁了,摆了宴席,没有领结婚证。
谁知道新婚夜,丈夫醒了。
看到她这个新婚妻子后直骂荒唐,从未碰过她,却又没赶她走,直到他考上大学再也没回来。
再见却等来背叛。
如今城里的家人不要她了,她的户口也落在了许家,没有介绍信想离开都不行,身无分文,靠着她双腿走出农村又何去何从?
如果她死了。
许以安会不会愧疚?
包括父母、婆婆他们这些人会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呢?这个念头涌上心头便一发不可收拾,犹如那罂粟迷人心智。
如果有来生,希望有人能够爱一下自己,哪怕只是一分钟,南初闭上双眼纵身一跃,坠入寒冷的冰水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