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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燕王爷叶怀瑾要娶西域药人玉诺熙为正妃的时候,百姓都说他疯了。


三年后,叶怀瑾将匕首刺入玉诺熙心口。


她也以为他疯了。


可其他人却喜上眉梢,说那个励精图治的战神王爷终于回来了。


……


大燕,王爷府。


“滴答——”


鲜红的血液,顺着纤细的手腕,慢慢浸满了白玉碗。


玉诺熙感受着血液的流失,只觉得身体越来越冷,就连照进来的阳光也变得刺眼。


她费劲地抬眼,看着叶怀瑾俊逸非凡的侧脸:“怀瑾,血再放下去,我会死的。”


叶怀瑾却说:“不会,你是药人,不会死。”


玉诺熙身子一颤,黯淡下了眼眸。


是啊,自己从小被培养成药人,血液可活死人,肉白骨。


三年前,她被西域当成贡品进贡给大燕皇室。


为保下她,叶怀瑾力排众议,以正妃之礼,将她娶进王府。


沉默间,血很快就装满了玉盏。


叶怀瑾立即转身,带着那一玉碗的血离开。


丝毫没管身后,摇摇欲坠的玉诺熙。


寂静的房间内,只剩玉诺熙一个人。


她脸色苍白,手指紧扣着桌子,才不至于摔倒。


放血的那只手无力地垂落,没有包扎的伤口,还在一汩一汩往外流着血。


玉诺熙脑袋昏沉,又想起第一次见到叶怀瑾的场景。


那是在金銮殿上。


文武百官伫立大殿两边,她被捆绑着,关在笼子里,像是个玩物。


身前,西域的使臣一条条细数她的珍奇之处。


十几年的培养下,玉诺熙知道,也平静的接受了自己最终的命运。


可在这个时候,叶怀瑾开了口:“既是贡品,好好对待,才能彰显我大燕大国风范。”


之后,他将她带回了王府,又娶她为妃……


突然,手腕上的伤口传来一阵刺痛。


玉诺熙回过神,脸色更加惨白。


药人不会死,但对痛的感知比常人强上数倍。


此刻,她只觉得好像有无数只虫蚁在啃噬那道伤口,疼的她满身冷汗。


玉诺熙强忍着取出药膏,一边给自己上药,一边安慰自己。


“我生来就是给人供血的,不能怪王爷。”


“王爷也说了是重要的人生了病,我应该帮他的。”


“取了这么多次血还没好,肯定是病得很严重,我不该小气……”


她逼着自己这样去想,可心脏还一阵酸楚。


若叶怀瑾真的在乎,又怎么会舍得动自己?


玉诺熙咽下苦涩,沉默地包扎好伤口。


放下衣袖时,却瞧见了小臂上露出的淡红的月牙印记。


药人的血虽然用处很大,但对药人来说,每取一次血,都是对生命的一次消耗。


当身上出现月牙印记的时候,就代表药人已油尽灯枯,时日无多。


她的生命,只剩下最后一个月。


意识到这一点,玉诺熙开始恐慌起来。


刚才所有的自我宽慰都化作了泡沫!


她不怕死,可她害怕离开叶怀瑾。


她还想一辈子陪着他,爱着他……


玉诺熙顾不得手腕上的伤口,跑出院子想要找叶怀瑾,想要见他!


一路上,秋叶枯黄。


脚踩过去,一片碎裂声,脆弱的就像她岌岌可危的生命。


玉诺熙浑然不觉,直到叶怀瑾的房门外,她急促的脚步骤然停下。


只见屋内,叶怀瑾正伏在榻边休憩。


而榻上正坐着一个女子,她正俯身,轻轻吻上叶怀瑾的脸颊!


玉诺熙怔怔站在原地,呼吸都停了。


她认得这个女子。


她是叶怀瑾的妹妹,大燕长公主,叶潇潇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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