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俊,我们相差了十岁。”我强逼自己冷静下来,苦口婆心劝,“你不要觉得好玩儿就想尝试。”
“今天,我就当你没说过这话,酒店给你还作数,好好经营以后你会赚更多的钱,找适合自己的。”
沈俊颓了下身子,缓慢道:“哥,我不要你的酒店,我有自己的事业,既然你不接受我,那从今天起我就搬出去住,不回来了。”
顿了顿,他又说:“哥应该也不想再见到我吧。”
他真的搬走了。
我很颓废,从十八岁一路奋斗到现在,成为了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板。
虽说规模不大,也是有几千万的。
公司稳定了,我的癖好也开始显山露水了。
开个小酒店只是我的一个闲差,想着夜深了还能去约约男人。
那晚事毕,回家路上捡到了小俊。
他才13岁,浑身脏兮兮地,熟练地扒拉垃圾桶。
我恻隐之心一动,就这么养了他五年。
宠了五年,也确实是惯坏了。
都觊觎上自己的哥哥了。
长得再帅,那也不行!
一瓶又一瓶的酒被我往嘴里灌,听着酒吧里振奋的音乐只觉耳朵要炸了。
身边好友齐辉劝我:“别喝了,承哥,再喝个胃出血,这次可没有小俊来伺候你了。”
我一想,是啊,小俊搬走了,他都一个月没联系我了。
齐辉趁我没注意夺走了酒瓶,顺手拿走了我的手机。
“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