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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,发生了很多变化。大街上卖盗版磁带的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VCD;韩流席卷华夏,HOT、李贞贤,动摇了四大天王的位置;四处张贴的都是《还珠格格》海报,满大街响的都是片尾曲《雨蝶》的声音……

我记忆特别深,因为同一年我出狱。

我入狱时还是1999年冬,本以为即将警校毕业的我,可以如愿穿上即将换发的99式警服,成为一名新世纪执法者。

可就在临毕业的最后半年,我因为一个女孩,被判处了两年零六个月徒刑。女孩叫周舫雪,是我当时的女朋友。

她是隔壁卫校的校花,因为几个社会青年入校骚扰她,导致我最后被认定为重伤害。而穿警服这件事,则成为我永远的一个遗憾。

花河监狱的铁大门被拉开,这座北方江城特有的湿热扑面而来。正是夏季,空气里混杂着奇怪的化学品味儿。

“王猛,出去好好生活!别再进来了!”狱警老沐说了一句,然后把二十块钱路费塞进我手里。这足够我当时坐公交到火车站,再坐绿皮车返回原籍的。

“知道了,政府!”老沐平时很照顾我,否则我刚进去的时候,很可能被人打死。

我鞠了个躬,两年半的时间,不能说让我变怂了,只能说学乖了!

有人说:监狱是男人最好的大学。

我觉得有点儿片面,不过又必须承认:他的确给我补充了很多新知识。让我除了执法者该懂的那一部分,又多出了犯罪分子该懂的那一部分。

而最关键的还是让我明白了那个事实:

撑死胆儿大的、饿死胆儿小的,规规矩矩那一批,永远只能是一群倒霉蛋儿。而机会,却留给了那些游走在黑白边缘,甘于用命运赌博的人。

顶着湿热的空气,一时间我不知何去何从。

最想回的当然还是警校,我对花河这座城市的记忆几乎全是它,可它与我似乎已变成黑白两个极端,回去又有什么用呢?

卫校我也不能去,周舫雪之前曾看过我两次,可毕业后就离开了这座城市。毕业本就是分手季,何况对一个罪犯而言?

除她之外,我家里的任何人都没来看过我,我知道是觉得我丢人。我爸当初为我考上警校,曾大摆宴席,收回了不少份子钱。现在肯定觉得:半辈子的脸都被我丢尽了。

瞅着手里的二十块钱,我心里突然就冒出个想法: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儿来,让你们重新正眼瞧我!

可毕业证没拿到,现在又有了前科,正经工作是不用想了,连当保安都成为一种奢侈。但找个饭店刷盘子,工地抬水泥的总不是问题吧?

可我还是想天真了……

我坐公交去了市区,压根儿就没有工地。而刷盘子这种服务性工作,招的又大多是女人。

我吧!年纪轻轻,还天生长了张高级脸,人家只看一眼,就觉得我不是那块料。

的确!狱里很多大哥出狱时都会留下电话。可我跟其他人毕竟不同,我深知一入江湖深似海,如果真的踏进去,再想回头可就难了。

天不知不觉黑下来,路旁的门脸还有一些亮着,我不死心挨家挨户的问。就这样,转眼已是深夜。

这时天已有些凉了,我记得新华书店下面有一家网吧,之前跟周舫雪常去,就想先到那凑合一宿。

可路过一个乌漆抹黑的胡同时,就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。

“抢包了!”然后一条黑影便蹬着自行车从黑暗里窜出来,怎么就那么巧,正好冲着我而来。

我想都没想,上去就是一脚。

“砰”一声打了个迎击,那小子直接折了过去。或许是监狱里养出我的匪气,我揪住他脖领子,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好打。

一直到丢包的女人追过来,我这才罢手把包还给那女人。我去!硬邦邦的,估计有六七摞,这在当时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。

“小狗崽子,***等着!”那小子爬起来骂了一句,又跨上他那辆二八大杠跑了,这时我才注意他满是鲜血的脸上,有一块大号胎记。

心里暗骂:等你妈蛋啊!这黑灯瞎火的,除非长成你这狗德行,否则谁认得出谁?

“小哥,你没事吧?”丢包的女人怯怯地问了我一嘴。

“没事儿!”我转身刚想走,又被那女人叫住了,“哎,你先别走!”

我以为这是遇到了明白事儿的,可能要给我几百当感谢。说真的,就她那一包的价值,几百真不算多。

可没想到她却说了一句,“我、我有点害怕!你能把我送回去么?”这就是我跟林娜的第一次见面。

林娜住的地方,其实就是那个胡同里的一间公寓,只是黑灯瞎火,又弯弯绕绕,确实不太安全。我俩谁也看不清谁,直到走进公寓大厅,才能看清对方的脸。

她跟我年龄相仿,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。说真的,不能说特别漂亮,至少不如周舫雪。但1米7多的身高,配上苗条的身材,看上去有一种知性魅力。而那裹在水泥色制服下的胸部也不平庸,尤其对于她纤细的体型来说,更是难得。

她见我正盯着她,不由脸一红,其实她也同时在打量我。

我对自己的魅力深有信心,毕竟我二十多岁了,那也是从小学到警校,十几年来严格检验过的。就因为如此,我后来才有做大姐夫的资本。

那时的花河还比较落后,除了市区仅有的几座高层外,几乎没有电梯。她住六楼,把她送上去我也气喘吁吁了,我毕竟已经走了一天。

那时的人心还没有那么复杂,估计也是我英雄救美,她对我人品放心,便跟我说:“进去喝杯水!”

这一说不要紧,我那没出息的肚子立时“咕噜”一声,就好像在告诉她:一杯水,可远远不够!

进了屋子,林娜找了双拖鞋给我,鞋号很小,还是粉红色的,看来她房间里之前从没来过男人。

屋里没有空调,一片闷热,她把外套脱了,又去开了窗子。可当那窈窕的身影再次来到我面前时,我一瞬间就上头了。

估计是入狱前刚刚尝过女人的滋味儿,又在大狱里活活憋了两年,心里顿时一阵阵火气上涌。

林娜似乎感受到了我眼里射出的欲望,“你、你饿了吧!我去给你煮盘水饺!”说完,慌不择路地跑了,那青春健康的身姿一扭,我他妈就更不想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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