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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南夕最后一次踏入这个不属于她的家,内心已经平和了许多。


几个佣人躲在那边窸窸窣窣:


“听说琛爷昨晚已经和姜小姐在一起了?她怎么还回来?”


“嫌不够丢人呗,琛爷给她留张脸,人家自己非不要。”


“脸皮真厚。”


“看看能死赖多久吧……”


通往二楼主卧的楼梯,沈南夕踩了七年,第一次觉得那么漫长陡峭。


管家王姨一直跟在她身后,见她推开主卧的门,马上拦到她跟前:“沈小姐,琛爷现在不在,你恐怕不方便进去,要是丢了什么东西,我们做下人的负不起责任。”


如果不是昨天选择了和陆向琛分手,沈南夕大概永远见不到王姨这副嘴脸。


那个曾经对她总是笑脸相迎甚至嘘寒问暖的女管家,原来心里一直藏着这样的轻蔑。


沈南夕淡淡回了她一眼,“不用紧张,我只带走自己的东西。”


王姨歪嘴笑了笑,“原来这里还有东西是沈小姐自己买的啊。”


陆家养了沈南夕十几年,她识趣的话就应该两手空空自己滚出去,把琛爷未婚妻的位置给姜小姐让出来。


沈南夕眸子粹了冰,冷冷地没有任何温度,“王姨,陆家也养了不少狗,都知道乱叫乱吠,未必就有肉骨头吃。”


她和陆向琛之间的恩怨,还轮不到一个管家来插手。


王姨瞬间就白了脸,眼里刚刚露出一点怨毒,就一个惊诧,低下头,毕恭毕敬道,“琛爷……”


沈南夕骤然回身。


陆向琛,就站在她的身后。


清晨的阳光从卧室的大落地窗照进来,给男人颀长俊逸的身形镀了一层金辉。


沈南夕晃眼间,竟觉得他那挺立的鼻梁和斜长飞梢的凤眸,也没有往日那般冰寒冻人了。


“下去。”他屏退了王姨,然后走过来,带着一身矜贵疏离,哪怕是训斥,也足够漠然冰冷,


“王姨在陆家干了七年,你不该那样对她说话。”


所以呢?


沈南夕险些失笑。


需不需要她提醒陆向琛,她在陆家呆了十三年,也曾是他名正言顺的未婚妻。


到头来,还不如一个管家在他心里的份量重。


算了……沈南夕坦然。


事到如今,她还奢望什么?


但凡她在他心里有针尖大的位置,他昨天也不会为了那个姓姜的女人,将她扫地出门,把她十几年来的付出和真心践踏在地上。


或许是沈南夕脸上讥诮的神色太明显,陆向琛面色阴了下去,他一把拎住她的胳膊,


“陆家真是把你惯坏了!”


嘶——


疼痛顺着被陆向琛捏住的地方袭来,沈南夕霎时咬住了唇,却不慎从喉间溢出一声轻哼。


水雾浸满了她的瞳孔,巴掌大的小脸也疼到煞白。


陆向琛的眉头皱了起来,眸色却也转深了,其间有沈南夕熟悉的厌恶鄙夷,还有……


“啊——”没等沈南夕看懂陆向琛眸底深藏了什么,已经被他拖到了怀中。


“不……”沈南夕想要拒绝。


男人惯常冰冷的言语间带着敷衍和不耐烦,“我等下还有正事要办,别浪费我的时间。”。


屈辱从心头升起,可是沈南夕来不及反抗。


一场没有任何感情事后,陆向琛淡漠地起身穿衣。


沈南夕只觉得身上的淤青和擦伤愈发疼痛——昨晚上她出了车祸,差点丢了一条命。


她不想陆向琛看到,认为她又在卖惨挽留。


见她裹着被子异样的沉默,陆向琛心里莫名漫出一股烦躁。


“你妹妹的手术……”他破天荒多说了一句。


“不需要了。”沈南夕声音很平静。


陆向琛扣着领扣的手顿了顿,冰凉的目光落下来。


沈南夕解释,听起来心平气和,“主刀医生出国了,暂时做不了手术。”


都过去了……


昨晚上晓晓病危,她走投无路,只能厚着脸皮到他正在应酬玩乐的会所,哭着要见他,想求他出手,把即将登上离境飞机的主刀医生拦下来,救救晓晓。


可是他连面都没露,只让手下给她带话:分手和滚,她自己选。


如果晓晓昨晚上没有挺过去……


沈南夕深吸一口气。


也好,他在外面彻夜不归,不会知道她整整一夜的狼狈。


就算知道了,最多徒增他内心对她的憎恶。


“下个月爷爷八十大寿,”临出门之前,陆向琛扔下一句话,“好好待着。”


别给他惹什么乱子。


原来,他赶回来,只是为了堵她的嘴,让她别在陆家人面前给他惹麻烦。


可是沈南夕知道,她累了。


十三年,她付出所有也没能赢得陆向琛的心,往后,也不会再去费这个劲了。


……


拖出行李箱,打开衣柜,满柜雪白的衣裙,刺痛了沈南夕的眼。


认识沈南夕的人都知道,她喜欢白色。白色的长裙,白色的风衣,白色的晚礼服……


但鲜少有人知道,她执着于白色,只因为她十二岁生日宴上,陆向琛曾赞美她穿那条珍珠白的公主裙好看。


“你最适合白色,很好看。”她还记得他那时候说话的语气和眼神,带着赞许、欣赏和鼓励。


从此以后,沈南夕的衣柜里,就只剩下了一种颜色。


就如同她的感情世界,也只留给了一个男人。


他不喜欢她打扮得鲜艳,她就尽量素净;他不喜欢她浓妆艳抹,她就粉黛不施;他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,她就放弃了自己的爱好和事业;他讨厌她和外人交际,她就割断了自己所有的社交朋友……


可直到,她看到他身边如花蝴蝶般张扬绚丽的姜闻语,才知道,原来陆向琛,也懂得欣赏别的色彩。


她活成了他所要求的样子,结果他却恋上了其他女人。


她以为自己可以成为陆向琛的白月光,最终他喜欢的,却是红玫瑰。


所谓的不喜欢,只是不喜欢她这个人,所以她所做皆错。


阳光铺满了偌大的卧室,像要把人从皮相洗涤到骨子里。


须臾,沈南夕笑了。


离开。


除了一个崭新的自己,她什么都没带走,包括死去的感情,和他给的银行卡。


从此以后,她只为自己而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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