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社会的封建礼教将社会分成不同阶层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教九流。其中,被视为最下贱的就是「下九流」。
与现代社会不同,如今能大红大紫,受人尊重的文艺工作者在旧社会就属于下九流,被人瞧不起,甚至是不被当人看。
要说卖艺,也分各个行当。唱戏、唱大鼓、说评书、说相声,都是传统文艺。但是这里面最苦的,境遇最惨的,要算是耍杂技的了。
为了招揽生意,搏人眼球,敛得钱财,杂技班里能做出各种出人意料、刺激非常的「表演项目」。为此,表演者非死即残,落下终生影响。
苦命的姑娘红英就是这群人的代表,在她身上发生的故事浓缩了这个群体的悲凉与苦难。
打把式卖艺之「硬气功」
1、
1932 年,北平南城
八岁的红英第一次走进了牛永富杂技班的训练场子,开始了令她凄苦一生的悲惨艺人生涯。
班主牛永富是个五短身材的中年男人,剃着光头,面露凶戾之气。他的脸上有一道丑陋的伤疤,从右嘴角一直延伸到右耳垂下面。只看一眼,便能把练功的孩子们吓得心里发颤。
牛班主手里攥着一根三尺多长的木棍,在排练场来回叫嚣,谁要是敢偷懒,扯闲篇儿,他就会闷声不响地走到跟前,猛地挥动木棍狠抽两下,接着扯开喉咙开始叫骂:「死不懒惨的东西!又偷懒!又偷懒!一天不打就皮痒痒。你们都是签了生死文书的,我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,就必须给我好好练!谁要是想磨洋工,不能给老子挣钱,趁早滚蛋。瞅瞅那大街上,有多少要饭的花子,你们这些崽子,有一个算一个,出去了都得饿死!」
一番威慑,让新来的红英胆战心惊,连头也不敢抬,
见红英压腿姿势不到位,班主二话不说,上前一把把她扯到窗台前,一抬手把红英的一条腿抬起,架在窗台上。随即,死命把她的身子往下压,直到红英的脸紧紧贴在了自己膝盖上。
顿时,红英疼得拼命摆手,尖叫起来:「妈妈呀,救救我!」
还没等她喊几嗓子,班主大手一挥,把红英的双手死死固定在脚踝处;另一只手挥舞着木棍随即而上,抽打在红英支着地面的那条腿上,厉声喝道:「往后拉!使劲儿往后拉!」
红英哪里受过这种罪,两条腿的大筋如同撕裂般的疼。她哭喊着嗓子都哑了,而周围练功的小孩没有一个敢吱声的,甚至没人扭过头来瞧一眼。因为他们刚来杂技班的时候都受过这个罪,对这种哭闹早就麻木了。
红英扭动着瘦弱的身体想要挣脱,却被班主像按小鸡儿似的死死压住,动弹不得。
一条腿压完后,找人扶着她换另一条腿接着压!红英疼到全身冷汗直冒,那条压过的腿又麻又疼不敢落地。
另一条腿搭在窗台上,又是一番撕扯!
这还没完,竖叉压完又压横叉。
班主让红英坐在墙脚,两腿向两边分开,使劲往墙脚的方向掰,直到双腿成为一个「一」字。为了不让两腿收回来,班主又叫两个半大小子搬来两块大石头,死死抵住她的双腿。
这就叫压横叉,有新人练猛了的,据说能把筋给拉伤断裂。
红英疼得鼻涕眼泪满脸都是,忽然一口气没捣上来,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。
不知过了多久,红英感到有人在拍她的脸。睁眼一看,是一个比她高半头的女孩,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裤褂,脸上透着菜色,但眼神里透着温和。
红英刚想说话,却又感到了剧痛,眼泪又止不住地流出来。
从小到大,她哪里受过这样的罪。心里除了委屈就是恐惧,娘在哪里不知道,一股子委屈不知道跟谁说。
那个女孩温柔地说:「还疼着吧?你别怕,先开始都这样,你忍几天,筋一拉开就不疼啦。我叫福子,你就叫我福姐姐吧。」说罢,福子用肮脏的袖口给红英擦了擦眼泪。
天已擦黑,福子拿来一碗饭给红英,但红英吃不下去。福子只能叹息一声,抱来草席子,铺在地上。
红英这才得知,这训练场子也是晚上睡觉的地方,男孩女孩通通睡在一个屋,哪管什么男女有别,授受不亲,能扒个被窝睡觉就不错了。
在福子的搀扶下,红英爬上了席子,顿时一股霉腐味扑面而来。红英家虽穷,但好歹从小到大都有被褥盖,想到此处,又暗自抽泣。
她不敢大声哭,怕吵到别人。两条腿火辣辣地疼,火烧火燎般钻心的疼,真想张嘴喊。
还没躺一会,「啪」地一声,一条脏裤子扔在了红英的头上。
红英扯下来一看,只见一个十四、五岁,身体已经明显发育起来的女孩叉腰站在一旁。
那个女孩也是一副面黄肌瘦的模样,脸旁垂着两条枯细的黄毛小辫子,正一脸不屑地看着她:「小丫头片子,你是新来的吧,敢占老娘的位置!」说完,就要伸手薅红英的头发。
福子赶忙拦住,「她是今天刚来的,两腿疼得走不动了,只能睡在这儿!」
「黄毛」瞪起眼睛,「呸!老娘辛苦一天在外面给你们挣钱,你们倒在这躲清闲!」
福子忙说:「一会儿把裤子给你洗了不就得了?」
「黄毛」回手抓住了福子,看样子还不想善罢甘休。
福子立即嚷道:「你要是还没完,我就去找老板娘!」
「黄毛」一听,顿时气势弱了下来,冲着福子「哼」了一声,一松手丢开福子,扭头走了。
福子看着「黄毛」的背影,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,低声对红英说:「她可不是个好东西,以后离她远点儿。」
红英说:「她是谁啊?咋那么厉害?」
福子压低声音说:「她可是咱班子里的红人,外面的那些人都喜欢看她,给的赏钱也多。不过,老板娘不待见她。」
红英问:「为啥?」
福子又往近凑了凑,说:「有一次我听老板娘骂她是骚狐狸,别的就不清楚了。」
红英又问道:「姐姐,你刚才说拉筋过几天就不疼了,是真的吗?」
福子点了点头,说:「我刚来时也疼得直哭,后来就不疼了。咱们在这儿好歹不用挨饿,要是出去了只能要饭,说不定还得被人拐了去……算了,不说这个了。等到练出本事,挣了钱,日子就好过了。」
红英默默地点点头。
半夜,蜷缩在破被子里的红英被腿疼折磨地睡不着觉,两眼含泪的她想起了妈妈和弟弟。
但是她已经回不去家了,她早就没有家了。
2、
红英的老家在关外,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。
一九三一年,九一八事变之后,日本人占领了东三省,红英一家的生活越来越艰难,只能往关里逃难。
他们一边讨饭一边往北平走。
红英的父亲本来身体就不好,再加上一路劳累,还没到北平就死在了路上。可红英的母亲穷得连一口薄皮棺材的钱也拿不出,只能将他草草葬在了一个乱坟岗里。
孤儿寡母三个人一路要饭,好不容易到了北平,暂住在天桥南边的一家「起火小店」里。
投宿到这种小店的人,基本都是些无业游民和乞丐,因为店钱便宜至极,一晚一个大子儿,
屋子里只有一个大土炕,各色人等群居一室,其中不乏数来宝的、卖艺的、瘾君子、小偷等社会底层人物。
冬天为了取暖,会在屋子当中的地上挖一个坑烧柴取暖,整个屋子里烟熏火燎。这也是这种店叫「起火」小店的原因。
到了夏天,店里闷热潮湿,遇到下雨,屋子里原本的黄土地面立马变得泥泞不堪。
住店的人一清早就会被轰出去,没本事的沿街乞讨;有本事的靠着会唱一些民间俗曲,挣两个小钱。
红英的母亲白天带着两个孩子上街乞讨,晚上只能住回到乌烟瘴气的小店里。一个「数来宝」的瘸老头见他们可怜,对红英的母亲说:「你这俩孩子,总跟着你要饭不是个事儿,住在这种地方,你闺女早晚得被祸害,不如趁早给她找个出路。」
红英母亲愁眉苦脸地说:「上哪儿找出路啊?我想着给她卖到大宅门儿里,当个使唤丫头也好,可人家都说现在是民国,买卖人口犯法。」
瘸老头说:「那你不如让她学艺。我看你这闺女还算伶俐,兴许杂技班子能收留她。虽说要受苦,总比在这儿要饭强。」
几天之后,红英跟着母亲找到了牛永富杂技班,站在了牛班主面前。
班主见红英身段匀称,筋骨也比较软,就留下了她。红英的母亲跟牛班主签下了 10 年的「生死文书」,虽说民国不许买卖人口,但这也跟卖身契差不多。
只要签了「生死文书」,在之后的 10 年里红英这孩子生是班子的人,死是班子的鬼,父母无权干涉,也不可追究,挣了多少钱也都得归班子。如果中间离开不练了,要包赔吃穿用度等等各种支出和损失。
母亲不识字,在字据上按了个手印,红英就是班子里的人了。
3、
红英每天不仅要练功,还要给老板娘干活。老板娘比班主还要厉害,听说这个杂技班子原先是老板娘她爹的,因为没有儿子,传到了徒弟牛永富的手里,还把独生女儿嫁给了他。所以牛班主再厉害,也要让着老板娘几分。
每天天不亮,红英就得起来生火烧水。晚上睡觉之前,还得给老板、老板娘打好洗脚水。有一次,水烫了些,老板娘抬脚就把红英踹倒在了一旁。
红英的脑袋磕在桌腿上,鲜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,可就这样她都没敢吭一声。
第二天,红英带着伤照常练功。
杂技班里还有几个孩子,对彼此身上的伤早就习以为常了,他们哪个不是这样?练功的场子里没有任何垫子之类的保护措施,顶多就是在地上多垫几层黄土,稍一不小心就会磕破摔伤,拿块破布一包,接着练。往往是旧伤还没好,新伤又来了。
再说他们要么是父母养活不了送来的,要么是在外流浪,被班主捡回来的,在这里至少有个安身的地方,能活命,受伤对于他们来说也算不上什么了。